发布时间:2025-04-07浏览: 63次 标签:
自来水厂脱水泥饼的再利用:
制砖原料:由于自来水厂泥饼中污染物含量较低,可作为制砖的原料,实现资源的再利用。填埋场覆土:泥饼还可以用作填埋场的覆土,有助于环境的恢复和保护。填充材料:在取土场等需要填充的地方,自来水厂泥饼也是一种合适的填充材料。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再利用:
土地施用:对于重金属含量符合土地施用污染控制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可以用于造田、土地施用或作为农肥,为农作物提供养分。重金属处理后再利用:如果污泥中的重金属等毒性物质含量超过农用污泥污染控制标准,则需要先进行有效处理,如化学稳定化、生物处理等,以降低重金属含量,防止对土地造成污染,然后再考虑其再利用途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再利用方法,都需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规,确保污泥的再利用不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同时,还需要对污泥进行严格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其再利用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污泥干化项目投资可减免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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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污泥处置及综合利用涉及的增值税政策
1、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污泥处理处置是指对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的业务。财税[]号文《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只规定对污水处理业务免征增值税,而未涉及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处理处置业务的增值税政策。随着国家对污泥污染防治的重视,建城[]号文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时规划、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目前污泥处理设施尚未满足处置要求的,应加快整改、建设,确保污泥安全处置。为此,财税[]号文《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也明确,污泥处理处置劳务免征增值税。
2、符合条件的污泥综合利用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传统的污泥处置方式主要有填埋、堆肥、直接焚烧等,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极易造成二次污染。为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的安全处置,目前很多污水处理厂引进了污泥干化技术,通过一定的工艺,将污水厂含水量较高的的湿污泥干化成符合一定标准的干化污泥。有些地方将污泥干化工程就建在当地水泥厂内,将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收集后送入厂内干化车间,利用水泥窑的余热,采用热干化工艺,对污泥进行干化处理,干化产品直接投入水泥窑,做为掺和料与水泥厂工艺用料一同进入水泥窑系统进行最终处置,制成砖等建筑材料。此外,干化污泥还被广泛用于土地改良、园林绿化、燃料等。为支持这种避免二次污染,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污泥处理处置方式,财税[]号文规定,纳税人销售以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为原料生产的干化污泥、燃料,且生产原料中污泥比重不低于%的,可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
应注意的是,根据财税[]号文《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只有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才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而这种资源综合利用收到的增值税退税并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因此不能作为不征税收入。
二、污泥综合利用涉及的所得税政策
1、污泥综合利用不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政策。为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促进节能减排,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出台了若干税收优惠政策,但不同税种,其适用的优惠政策也是有区别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计入收入总额。但在财税[]号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年版)》中,污泥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干化污泥、燃料,并不在该目录所列综合利用的资源及生产的产品范围内。因此,尽管以污水处理后产生的污泥为原料生产的干化污泥、燃料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并不能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所得税优惠政策。
2、污泥处置项目可享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定期减免税优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在财税[]号文《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中的“公共污水处理”类别下,包括了专门从事城镇污水和工业污水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以及污泥处置(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因此,企业符合条件的污泥干化项目所得可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这里应注意,财税[]号文《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曾强调,只有年1月1日后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才能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政策。为正确引导企业投资建设公共基础设施,财税[]号文《关于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于企业于年月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只要其从事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相关目录规定,就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3、购置用于污泥干化工程的设备投资额可享受抵免应纳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根据税法,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的,其投资额的%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在财税[]号文《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年版)的通知》附件2“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包括用于污泥处置的“污泥浓缩脱水一体机”、“污泥干化机”等,因此企业购置这些设备,其投资额的%可享受抵免当期应纳税额的优惠政策。根据国税函[]号文《关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这里购买设备的投资额,如果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时,则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当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时,则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如果企业购买设备取得普通发票的,则为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干化焚烧:
过程:污泥通过干化设备将含水率控制在%~%,减少体积和重量,降低运输和填埋费用,同时减少臭味。干化方式:分为直接干化和间接干化,间接干化常用立式干化装置和流化床工艺。能量平衡:在干化与焚烧串联工艺中,干化程度取决于污泥的热值和回收焚烧炉的热能,尽量实现能量平衡,不额外添加燃料。制复合肥:
利用价值:污泥中含有氮、磷、钾和微量元素,对农作物有增产作用;有机质和腐殖质是良好的土壤改良剂。实施方式:污泥经适当浓缩、脱水后运至农田作为肥料。问题:农田施肥有季节性,不需要泥肥时,污水厂可能面临污泥积压问题;若管理不善,可能导致二次污染。卫生填埋:
起源与发展:起源于上世纪年代,经过科学选址和场地防护处理,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工程操作方法。基本方式:污泥经过简单灭菌处理后直接倾倒于低地或谷地。技术要求:前期污泥处理技术要求较低,一般进行消化减容即可;不进行消化处理也可自然干化。限制:需要大面积场地和大量运输费用;地基需作防渗处理以免污染地下水;近年来所占比例越来越小,因为填埋并不能最终避免环境污染。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在处理污泥时,首先会进行初步脱水,以减少污泥的体积。这样不仅能够降低污泥处理的成本,还能提高后续处理的效率。脱水后的污泥通过浓缩过程进一步缩小体积,常见的浓缩技术有重力沉降和上浮浓缩。这些方法通过物理作用,促使污泥中的水分分离,从而实现污泥体积的显著减小。
重力沉降是一种简单且经济的浓缩方法。它主要利用重力作用,使污泥中的固体颗粒沉淀下来。在这个过程中,污泥中的水分会逐渐分离,从而实现浓缩。上浮浓缩则依赖于污泥颗粒的浮力,通过添加化学药剂或调整pH值等手段,使污泥中的颗粒能够上浮,从而进一步浓缩。
浓缩后的污泥通常需要进一步处理,以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例如,污泥中的有机物可以转化为生物燃料,或者作为肥料使用。此外,污泥还可以用于土壤改良,提高土壤的肥力和结构稳定性。这些方法不仅能够有效处理污泥,还能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通过这些方法,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不仅能有效减少污泥的体积,还能实现污泥的资源化利用。这不仅有助于保护环境,还能提高经济效益。随着技术的进步,未来污泥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将会有更多的创新方法,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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