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通知
2.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3.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4.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实施的意义
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通知
商务部关于《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旨在规范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产品维修服务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用户满意度和维修服务资源效能,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该办法根据《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职业教育法》制定。
《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年月日。公众可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为确保家电产品维修服务市场的规范化运行,维护消费者权益,商务部特发出此通知,期待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意见征集,共同推动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公众可直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提出意见,以促进政策的完善。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公众可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提供反馈,为提升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的管理水平,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贡献宝贵意见。
通知呼吁社会各界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公众可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提出意见,共同推进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的繁荣与进步。
商务部邀请广大消费者和行业参与者积极参与《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反馈,共同促进家电产品维修服务业的规范运行,提升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年第7号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已经年3月9日商务部第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8月1日起施行。
部 长:陈德铭
二〇一二年六月九日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并推动行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所有在中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的经营活动,均需遵循本规定。 本办法中,家电被定义为用于家庭生活的电子或电器产品,涵盖制冷空调、清洁电器、厨房设备等各类电器,以及音像娱乐和信息技术产品。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即提供维护保养、故障修理、使用咨询等服务的企业和个人,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地方商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指导和监管。维修人员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具备专业资质,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需持有相关证书。维修经营者需确保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公开收费标准和相关信息。 维修服务应公开透明,包括维修方案、收费标准和投诉渠道。特约维修需获得商标权人授权,并在经营场所公示。维修人员需公示身份资质,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发票,尊重消费者的选择。 维修过程中,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必须保密,不得用于无关领域。经营者不得有虚报维修项目、隐瞒事实、替换正常部件或冒用品牌标识等不正当行为。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生产者和相关部门。 鼓励建立完善的维修保障网络,规范业务处理,加强行业自律。协会应维护经营者权益,促进行业发展。对于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采取警告、整改、罚款等措施。 地方可根据实际制定补充规定,本办法自年8月1日起执行。
扩展资料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经年3月9日商务部第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年6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年第7号公布。该《办法》共条,自年8月1日起施行。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实施的意义
当前,家电维修市场面临着诸多问题,纠纷频发,为了整顿这一行业乱象,《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应运而生。该办法强调,所有家电维修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和技术资质,以确保维修服务的专业性和质量。 根据新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必须在显眼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明确列出服务项目、配件收费、质量标准、质保期限以及投诉渠道,确保透明度。在提供服务前,维修人员需向消费者详细解释维修方案和需要配合的事项,维修过程中则需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正规发票,内容包括维修项目、详情、服务质量责任以及注意事项,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的出台,对行业的规范起到了关键作用,它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维修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家电维修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建立更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
扩展资料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经年3月9日商务部第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年6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年第7号公布。该《办法》共条,自年8月1日起施行。